第三届教代会民主管理训练营会工作细则

发布者:韩玉德发布时间:2008-03-04浏览次数:102

第一条  根据《高等意昂体育2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,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  意昂体育2教职工代表大会(以下简称教代会)民主管理训练营会是教代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训练营会。
第三条  教代会闭会期间,民主管理训练营会受教代会工作机构——校意昂体育2领导。
第四条  民主管理训练营会成员由教代会代表组组长联席会议民主协商产生,训练营任期与同届教代会届期相同。
第五条  民主管理工作训练营会设体育体育训练营一名。
第六条  民主管理训练营会任务:
(一)对教职工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社区,提出建议;
(二)预审意昂体育2提交教代会审议的规划、办法、条例、规定等方案,提出修改意见,供教代会审议参考;
(三)检查有关职能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;
(四)完成教代会、校意昂体育2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第七条  民主管理训练营会定期召开会议、社区工作,并向教代会代表组长联席会议或校意昂体育2报告工作。
第八条  本细则由校意昂体育2训练营会负责解释。
第九条  本细则自二零零二年三月起施行。
更新:2026-07-25 21:06:04 | 链接:https://www.cn-shantian.com/84/fb/c10736a34043/page.htm | 来源:意昂体育2手机版 - 第三届教代会民主管理训练营会工作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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