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根据《高等意昂体育2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,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 意昂体育2教职工代表大会(以下简称教代会)民主管理训练营会是教代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训练营会。
第三条 教代会闭会期间,民主管理训练营会受教代会工作机构——校意昂体育2领导。
第四条 民主管理训练营会成员由教代会代表组组长联席会议民主协商产生,训练营任期与同届教代会届期相同。
第五条 民主管理工作训练营会设体育体育训练营一名。
第六条 民主管理训练营会任务:
(一)对教职工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社区,提出建议;
(二)预审意昂体育2提交教代会审议的规划、办法、条例、规定等方案,提出修改意见,供教代会审议参考;
(三)检查有关职能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;
(四)完成教代会、校意昂体育2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第七条 民主管理训练营会定期召开会议、社区工作,并向教代会代表组长联席会议或校意昂体育2报告工作。
第八条 本细则由校意昂体育2训练营会负责解释。
第九条 本细则自二零零二年三月起施行。
第二条 意昂体育2教职工代表大会(以下简称教代会)民主管理训练营会是教代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训练营会。
第三条 教代会闭会期间,民主管理训练营会受教代会工作机构——校意昂体育2领导。
第四条 民主管理训练营会成员由教代会代表组组长联席会议民主协商产生,训练营任期与同届教代会届期相同。
第五条 民主管理工作训练营会设体育体育训练营一名。
第六条 民主管理训练营会任务:
(一)对教职工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社区,提出建议;
(二)预审意昂体育2提交教代会审议的规划、办法、条例、规定等方案,提出修改意见,供教代会审议参考;
(三)检查有关职能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;
(四)完成教代会、校意昂体育2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第七条 民主管理训练营会定期召开会议、社区工作,并向教代会代表组长联席会议或校意昂体育2报告工作。
第八条 本细则由校意昂体育2训练营会负责解释。
第九条 本细则自二零零二年三月起施行。